第十三章:终于走了

杨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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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到下半夜的时候,一阵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传近,然后就在离得他几米远的另一丛草丛后,传来一对男女对话的声音。

    女的说,“不行呀,这里有人来的。”

    男的说,“怕什么,都半夜了,还有什么人呀。”

    女的说,“可是,还是不好,以后我妈会知道的。”

    男的说,“你怎么这样呀,不是答应过我的吗?”

    女的说,“可我才十五岁,我妈不让我早恋。”

    男的说,“你妈今天不是不在家吗,她又不知道。再说了,我们班上,林夏不是也十五岁吗,她也和张前早有过了呢。”

    女的说,“我还是怕,不要,别摸这里。”

    男的说,“你别怕,没什么,很快就好了。”

    女的说,“还是不行,我要回去。”

    男的说,“你想跟我分手呀。”

    女的说,“不是呀,我……可是我,我不能这样子的。”

    男的说,“那我问你,你到底还愿意不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女的沉默了一会儿,“我要不愿意,就不跟你出来了。”

    男的说,“这不就行了,来吧,别怕。”

    又是悉悉索索的声响,女的又说了,“不要,摸哪呢?”

    男的说,“别说话,一会儿就好了。”

    女的说,“不要,别……”

    男的不说话,动作急促起来,喉管里发出雄鸡打鸣又鸣不出来的那种用力,女的开始小声地哭,连哭边说,不要了,我怕……

    这年代,连小情侣都这样了,阿梦本来想安静地睡上一觉,被他们扰得烦恼之极,忍不住重重地咳了两声。

    那对小情侣立刻吓坏了,男的提着裤子钻出去,向公园外逃。

    女的惊恐万状,也捂着裙子往另一边跑。

    阿梦手一甩,一粒小石头啵在一声打在那个男的身边,将他吓得跳了起来,然后阿梦忍不住笑起来,心说狗娘养的小畜生,看你还敢乱来。

    他骂的也是那个男孩,总觉得女的是被男的骗了才上当的。

    这不,女孩不愿意,那男的还要强上呢。

    哎,这年代,没法说。

    然后,他仍然睡他的觉。

    所幸的是,这后没有人打扰他了,安安心心地睡到了天亮。

    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公园还没有人,他来到一座石桌边,坐下,打开电脑,进入罗汉堂的网站,输入密码,那边接头的仍是老克,“什么事?”

    他输入,“我想知道鬼面人的行踪。”

    老克说,“鬼面人行踪不定,诡秘莫测,很难查到。”

    他输入,“给我大致范围就行。”

    老克说,“可能需要一点时间,你要小心,她很有可能已经潜入中国境内。”

    阿梦心中一惊,“消息有几分可靠?”

    老克说,“七分。”

    阿梦没有再问什么,身为杀手也有很多禁忌和限制,比如对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秘密的就不会轻易泄漏,他关了电脑,快步出了公园。

    他已没有心思再去追查梦儿的身世来历,也没有想过要去拿到那本记载梦儿身世来历的日记本,而是直接赶往广州白云机场,买机票飞向他的地盘。

    他的地盘外界人不得而知,但同为杀手界超级杀手的鬼面人不可能不知道,她若真的潜入内地,首当其冲的,必然是到他的地盘找他,他想找到鬼面人最直接的方法当然也是回到自己的地盘,该来的迟早会来,躲也躲不掉。

    据他推测,这鬼面人的本领应该不在他之下,他只有在自己最熟悉的地盘才能将必杀绝技发挥到极致,有了前次的教训,他不会再有丝毫轻敌,下了飞机后,他直接打的去了L市的凤凰路,进了凤凰豪园。

    在这里,七年前他就买了一套房,他可以在这套房中将自己的装备打满一身。

    前后不到五分钟时间,他的身上至少已经藏上了上百种暗器,四把匕首,六把M9手枪,十二个弹匣。

    有些暗器是能够拐弯的,可以拐着弯将藏在墙后或者树后的目标射中。

    在对付那只怪兽的那个晚上,如果有一把M9在身上,几秒钟之内就会搞定,那段时间他至少能够打空三到五个弹匣,射出四十到八十发子弹,而且每颗子弹都能达到乖乖听话的程度。“飞枪王”的名号可不是白白得来的,那是业界最顶尖的杀手送给他的美誉,是拿实力和命拼出来的,业界只要听到这三个字,谁不给他三分面子。

    天还没黑,他必须得睡到傍晚才回去。

    只要在他的地盘里,哪怕是晚上,仍然能够跟白天一样行动自如,而对手却做不到这一点。他又睡了一觉,天快黑时才去打开车库,开上库中那台轮胎超酷超大的越野摩托车,直奔Y市。

    他的地盘,就是Y市郊野,以他住着的那座旧屋为中心方圆百里的范围。

    只要在他的地盘里,哪怕只有一丝微弱的陌生气息,他都能看出来嗅出来,或品出来,甚至只仅仅凭直觉就能感应出对手的存在。

    奇怪的是,这里没有杀机,也没有杀气,连空气中的风都正常到了不能再正常的地步。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的屋中亮着灯,林梅和她的女儿居然还没有搬走。

    他将摩托车停在门前的时候,小女孩跑了出来,看得出来脸上很开心,用力地叫道,“叔叔,你回来了啊!”

    林梅也出来了,“正好,我刚刚做好晚餐。”

    阿梦讶然,“你们怎么还没有搬走?是户口没有过好么?”

    林梅说,“不是呀,过好了,什么都弄好了。”

    阿梦说,“那你怎么不搬过去?”

    林梅红着脸说,“那房间好久没人住,得收拾两天,今天我将屋里都用水冲洗了一遍,还是湿的。”

    冲水总不可能冲到床上去吧,阿梦有些怀疑她说的话的真实性,他看着林梅说,“明天搬过去,行不行?”

    林梅说,“行,明天一定搬。”又说,“兄弟,虽然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只有作牛作马报答你!”

    阿梦很烦这些话,“别这样说,这些事你不用放在心上,以后好好送玲崽读书就是了,那地方离学校不远,很适合你们住着,我很累,想睡一会。”

    林梅说,“饭都做好了,吃了再睡呀。”

    好意难却,阿梦只好飞快的扒了一碗饭,然后进到自己的房间,拉上灯,假装睡觉,从后窗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后面的大山。

    他熟悉大山的一草一木,甚至连什么地方有一块小石头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山头是最佳的狙击位置,而要对付他最好的办法也是远距离狙击,他必须到山头看一看,白爷当年也是道上的顶尖高手,以狙击闻名天下,是黑鹰组织中的头号王牌,可最终就死在这个山头。出于对同行的尊敬,在白爷死后,他将一棵大树的树蔸连皮削去半边,留下了“白世林之墓”五个字,而现在,他就靠在大树的树蔸上,微闭着双目,收紧耳宫,细听着周边的一切细微动静。远远近近的大小动静全部收入他的耳中,形成了一片杂乱的声潮,但他能够从中听出最细微的每一个声音,并以此推测声音的来源,从而瞬间作出判断,那声音到底像征着什么,是什么东西弄出来的。

    每当这个时候,他并不紧张,而是极度的放松。就像练习瑜伽一样需要心灵的安静,这种放松已成习惯,因此就算呆上几天几夜,他都不会感觉到累,如果有食物充饥,十天半个月都没任何关系。而这种心态,也正是顶尖杀手之中的杀手之王才能具备的,没有这种心态,就很可能在没有成名之前便从世间消失了。

    绝对的冷静,闪电的速度,一击必杀的绝技……这些,曾经构成了他生命的全部,尤其是英儿离开的前几年,他只能借助疯狂的杀戮来麻醉自己的神经,他的刺杀也在那阵子完美到了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的地步,但随着英儿离去的年月越走越近,英儿的容貌反而更加清晰,他已不怎么大开杀戒了,要不然,就冲黑鹰组织居然派了六大高手来对付他那件事,他当年就能荡平整个黑鹰组织。

    算了,往事不可追,让它过去吧,他努力地克制着不要想任何事。

    周边很安静,从山头到山脚,一丝异常都没有。

    推及到更宽的地方,他的地盘一切正常。

    天快亮的时候,他回到了家。

    天亮前这个时段是刺杀的最佳时间,睡得最沉,反应最慢,狙击手不一定非得用狙击枪,只要他住在屋中,一枚火箭炮就能将整座屋夷为平地,白爷就是一个多能手,可惜的是,那枚飞弹没有发出去自己就倒下了。

    睡了一觉,照例在人敲门,是玲崽,“叔叔,睡醒没有,起来吃饭了。”

    阿梦其实没有什么睡意,故作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我要睡觉,不吃了,你们吃吧,别等我。”心里想的却是让她们赶紧搬走,不要再婆婆妈妈的,要不他又会让这对母女弄得心神不宁了。

    所幸的是,吃饭早餐后,林梅开始收拾东西,又出去叫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将那些零零碎碎坛坛罐罐的东西全部装了进去,对玲崽说,“跟叔叔打声招呼,我们走了!”

    玲崽于是又在敲门,“叔叔,叔叔,你醒没?”

    阿梦只得答应一声,“还睡着,我困得很,再睡会儿。”

    玲崽说,“我跟妈妈要搬过去了,妈妈下了鸡蛋面放在桌上的,你一会儿起来吃呀。”

    阿梦说,“知道了,你们走吧。”

    林梅的声音响起,“兄弟,走了啊,保重!”

    阿梦说,“嗯,你也保重!”

    这对母女啰嗦一阵,终于还是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