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3.【劣根本质,混吃混喝】(求月票)

恋、糖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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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纪阡陌的态度气个半死的白慕晴也就只能眼看着这家伙离开这里,她又不可能无动于衷,如果硬抢过来是没机会了,毕竟,从刚才差点被这家伙掐死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这家伙的实力远远在自己之上,即便,她在禁地培训这么多年?

    打不赢他还能怎么办?死缠烂打的跟着他,就是烦也要烦死他。

    那个羽色项链对于白慕晴来说真的很重要,不仅是父母唯一留给她的东西,还是找到害死她全家凶手的关键。

    不过,事实证明,纪阡陌这个冷漠无情的家伙还是很怕麻烦的,就在白慕晴坚持了一个星期一天到晚跟着他。

    终于纪阡陌先妥协了,为了摆脱这个女人近乎变、态的跟踪,他只能把那条项链还给她,至于这个项链的作用他自然不可能告诉她。

    只是让这个女人不要随意让人看到这个项链。

    这个女人纠缠人的功夫也不差,这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跟着比保镖还要尽忠职守,走哪跟哪,甚至纪阡陌上个厕所,那家伙都巴不得跟进去。

    更何况浴室了,他可是清楚地记得,这女人曾经冠冕堂皇借着他不还项链这事,连他洗澡都不放过,再说,这种福利时间,对于这种花痴女来说她是万万不会错过的吧?

    某女的劣根本质,他或许从小时候就该了解才对。

    不过,一开始,纪阡陌也不觉得这家伙有多烦,反倒是觉得自己上位之后,又多了许多新鲜有趣,需要他来应对的事了。

    但是,这新鲜的事物一旦失去了新鲜感肯定会厌烦的,这个女人不但占用了他大部分时间,还没给他一点私人空间,这比保镖还要烦人。

    最后,他是把项链还给她了,但是并不是没有条件的,这个女人必须作为女仆成为银羽庄园的一员,没有他的允许,她那也不能去。

    最奇怪的是,这女人居然答应了?

    或许可以这么说,白慕晴当时是为了有个安身之处,才没有离开的念头,毕竟,在这个地方也待了很多年。

    就算自己出去了,没有一个亲人,她当时也只有十五岁而已,再说,那个年龄的她恐怕也找不到工作,能留下来混吃混喝当然也很不错。

    再说,这家伙给自己提供的优厚待遇可不差。

    更何况,越是靠近这些贵族,是不是代表着她查到父母死亡的真相会比自己离开这里要简单些。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白慕晴已经把纪阡陌当做自己的亲人了。

    再说,她在学习方面也不需要有任何负担,在禁地培训那五年,可不是人待的……除了必要的生存手段,文化课也不会少。

    纪阡陌那家伙也说过,从禁地里出来的人一般都是给他作为保镖的,不过,白慕晴是女生比较特殊而已。

    纪阡陌的父亲当年也可能是把她当做男生才送进去的吧?不过,庆幸的是这个女人居然在那样竞争环境下生存了下来,毕竟,送进去的人可没几个出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