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情与侠骨

呼志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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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本影响我一生的书

    庄 因

    1933年生,台湾著名学者,散文家。先后任教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著有散文集《杏庄小品》、《八千里路云和月》、《山路风来草木香》等。

    自我初识之无以迄于今,将近半个世纪,读过的书为数究有多少,从来未有统计。“破万卷”是肯定没有的。中外古今,林林总总,加在一起应该不下数百册了。其中我着实喜欢的约得百本左右,而一直能维系我的兴趣于不辍,甚且仍不时随手翻翻的便只得“若干”;这里面既曾为我幼时“书倡”,又对我往后个性的发展及人生观产生相当影响的,就很寥寥了。《水浒》和《唐诗》都可构称得那“寥寥”之中的一二子。

    一本书会在某人无意中惊鸿一瞥出现,而终竟对某人产生一看之下爱不忍释的吸引力,依我看来都是缘分。所谓缘分,是指偶然际遇,时、空全都不在一己的意识营构下来配合当时的景况和感情。

    《水浒》和《唐诗》这两本书之于我便正复如是。它们与我之间产生了一种无形无待强求且不可拒斥的牵力,对我的影响,大概就是潜移默化了。

    我在童稚的年岁便因战乱而开始流浪了。这是全然陌生超之十个人所能想像的一种珍奇经验,它没有以知识分析判断做为接受的基础,是原始的、粗犷的、纯感觉的巨力冲击。这种感觉,就跟母亲用手指执行惩罚在我周身揪拧过后,在肉体和精神双方面所留下的无可奈何,久久不去的痛楚一样。这是全然被动的接受,不给我丝毫去躲避和反抗的意念、机会甚至力量。也许躲避就是人类表示怯惧的一种本能吧,尽管有时是不得已的悲哀。父亲当时的工作机构,在兵燹炮火的威胁下,接受了政府的安排,被强制躲避到田光水色、日清月明、乾坤朗朗的乡野去了。那是宁谧得容不下一丝嚣闹,和谐得令战乱没有机会肆威而自惭的新天地,是不可思议的世界。你在群聚扰攘的城市中,方为枪声刀光血影所惑所惊震;杀伐、仇恨、毁灭的狰狞现象尚历历如绘,而竟然在漫天盖地濡润的一场春雨中洗涤掉一切,变得清明、酣畅、遗世存在了。这是一种磅礴浩荡、遥接云汉的如虹心感,这也是神会八荒最浪漫的诗情,而我就在此时此际,开始接触到唐诗,璀璨的文化与自然交感,如春雷般在我胸怀中滚荡爆出电光石火。

    唐诗给我的初始感觉是非常朦胧的。无论咏物、怀古、闲思、戍征、关情、离愁、闺怨、农事、逸兴,所能了解的甚少。可是,通过背诵上了口之后,就在似懂非懂之际,若干诗句内容渐然跟实际生活环境微妙地接合起来,产生了相当惊奇的效用。大抵除了咏物、闲思、闺怨、怀古以外,都能触动心弦,哪怕是弹指轻拨一声。尤其是田园逸兴方面,更与我的生活经验互为印证。如果我是一个生在承平的时代,长于富足的社会,住在城市里的孩子,唐诗对我的启蒙只是一种幻觉或想像罢了。可是对真实的我来说,当我知识更丰,阅历益广的时候,这幼年无意中储存的诗情便是早已酵酿成醇醪,注入了血液,使我的感情跃动浪漫起来,也使我的精神领域宏宽逍遥起来。这是一股强烈的浓郁的民族文化意念涌在心头,而我可以畅饮于历史长溪,自由驰骋在古今的时空。这样极度浩瀚的浪漫,无比富饶的情感,绝非一个生活在静止狭囿的天地中的孩童可以想像、可以感受的。如此长久孕育的诗情,燃烧起我对人文的狂热炽爱,使我去追求向往的自我艺术生活。我绝不胶着于某些世俗的看法,却永远不放弃任何可以经营一己纯艺术理想生活的努力。我写文章、写字、画画,全然听任我的感情如源头活水的灌溉,创造自己自然、洒脱、明朗的风格。

    《水浒》是我少年生活在乡野时所读的第一本古典小说。我初读《水浒》就跟遇到一位一见如故的陌生人一样,投缘得不得了。何以如此,现在思索起来,可能是这部小说在两方面与我的生活环境及经验发生了间接的关连,启迪了我的潜意识。

    这部小说自头至尾流动着强烈的反抗意识。正因为人谋不臧乃定造成破坏自然和谐的均衡不可饶恕的颠覆力量,而使我相信这种反抗意识乃是把现实推摆回到原始状态唯一可行的力量。人性的残暴,战争揭露了给我,而战争本身乃是最野蛮的肆意破坏自然和谐均衡的人为大灾。它是百分之百强加于人的,它是捣毁人的尊严扼杀文明的凶手。而人类唯一可以制止和消灭它的力量就是反抗。这样的反抗意识,在我日渐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强固,终于形成了不可屈挠的信念——在社会上除了战争以外任何失去公正的现象中,积极地鼓舞我去抗衡、抵御。我在为文寻求自我感情抒放的同时,也为斥责怯惧,呼吁公理,伸张正义,维护道德,讽谏强权,批判滥情,争取个人尊严自由及基本权益这些方面,略尽绵薄。

    我爱读《水浒》的另一原因,大约在于其人物个性塑造的明朗慷慨作风与形象。我憎恶与此相反的阴私多疑的负面人性,因为我认为这正是消极地促成破坏自然和谐的潜在危机。当外界的客观因素改变得可以牵动左右的时候,这样的危机必然扩大膨胀,形成具有侵略性的强势。而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乃是如《水浒》英雄明朗慷慨的作为,此种正面的捐己行为,也就是宗教博爱的基本精神,其本身乃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或可称之为侠骨。

    总而言之,我在幼少时候所读的两本书,竟想不到会在下意识里对我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我虽然不相信任何宗教,但我相信自己有着一颗明慧的善心去关怀社会,去爱护世人,正跟一位诚笃的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一样。即使退一步说,这颗心,经过侠骨诗情的铸‘炼。至少可以令我洁身自好,像辛稼轩说的“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那样,过我自认逍遥美好的浪漫生活,表达我真挚的情感,追求理想和艺术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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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大就读时,李敖与庄因来往密切,当时李敖自称“洒家”,称呼庄因则为庄鼻子或庄二爷。1957年,李敖因受殷海光之影响,欲转读哲学系,后来转系未成,庄因乃专函安慰:“如你以前对我所言,‘咬着牙’念下去,不必再想其他一切,读自己的书。我说‘善为惊人之举’的人不是很多的,你以往的勇气与魄力足可担当。”而当庄因失意举目惶惶之时,李敖也对其多有劝慰,晚上躺在文学院的石级上,李敖劝庄因宁可少几分学问,不可没有思想。由此也可以想见他们当时非同寻常的关系。

    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敖开始不满庄因只做自了汉,每天写些诗酒螃蟹不知民生疾苦的酒足饭饱式的文字,二人之间友情日渐暗淡。早年的庄因还写信给李敖说要“做一件比较有功于人类社会的工作”,但他的人生轨迹却与他的理想偏离甚远,而李敖一直在为济世救民的理想努力着、牺牲着。宁做真小人而不做伪君子的李敖对身为朋友的庄因的表现自然不满,两人渐行渐远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