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战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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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好战的本性上,起码在这一点之中,此时此刻正在对峙的两个人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说金戈的好战本性是因为他曾经在战场上厮杀,过无数次而来。

    那么田军的好战本性则是因为他从小到大的经历所导致。

    相比于普通人家的孩子,还有那些豪门掌舵人的孩子,天军的过往是截然不同的。

    即使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能体验到豪门掌舵人的孩子那种锦衣玉食的生活,可这是对于普通的孩子来说,他们最起码也有一个温暖的家庭。

    而那些豪门掌舵人的孩子,则更是常人想都无法想,羡慕也羡慕不来的。

    但田军却不一样,从他有记忆的那一刻起,他便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亲,谁是自己的母亲。

    他只记得一个流浪汉的老头将他收养,将他养大。

    可是一个流浪汉连自己最基本的吃饱穿暖有地方住都做不到,他又怎么可能教育好一个孩子?

    于是流浪人交给田军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田军怎么活下去。

    当然,这种活下去和常人口中的活下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意思。

    活下去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在那种情况之下,对流浪汉还有田军来说,活下去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他们两个需要竭尽所能并且不择手段的才能坚持活下去。

    也就是因此,流浪人交给田军的不是什么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不是什么知识,是活下去的方法。

    而这种方法则要比那些所谓的知识还有道理要难学上百倍。

    但好在天不亡田军。

    虽然几经坎坷,但田军还是用很小的年纪便成为了他们那一条街的小混混。

    为了活下去,田军从小就做了很多人想象都不能想象的事情。

    在田军小的时候,偷抢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如同是家常便饭,就如同人们上厕所一般自然。

    随着他的年龄长大,随着他的力气也越来越大,直到他16岁那一年,他换了另一种方式。

    因为他不想再去偷,也不想再去抢,因为偷抢,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这根本满足不了那个时候的田军。

    于是,他凭借远超同龄人的身体,还有远超同龄人的头脑,很快便在同龄人之中打出了名头。

    当然,天军的做法十分狠毒。

    那个时候年仅16岁的他,每每遇到想要反抗他的人的时候,他最亲的做法就是打断对方一条腿,让对方彻底变成一个废人。

    对于普通人来说,断了一条腿或许还能一致,或许还能苟活一生,可是对于像田军这种流浪汉来说,断了一条腿,无疑就是断了他的生命。

    首先,流浪汉不可能拿出钱去医治自己的腿上,其次流浪汉所在的地方十分的肮脏,正常人根本看都看不下去,也就是说那种地方隐藏着无数种细菌,伤口可能随时随地感染。

    一旦伤口感染,对于完全没有经济实力完全不能一致的流浪汉来说,几乎判断了死刑。

    也就是因为这样年纪16岁的天军,就已经有意无意的杀了很多很多很多的人。

    当然那个时候的他对此并不在意,因为在他的眼里,在这一条肮脏的街道之中,所生活着的所有流浪汉,都只不过是在蝇营狗苟的活着,或许对于这种人来说,死了才是好归宿。

    因为死了之后他们可以重新投胎,说不定来世就能投胎到一个好人家。

    什么好死不如赖,活的这种屁话,对于天军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屁话。

    之所以有这种话会流传的这么广泛,一定是因为那些活得非常好的人,将自己悬于高阁,居高临下的审视着那些艰难活着的人,并打着善良的名义劝慰他们。

    可是说出这种话的那些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好好活着的他们,何曾体会过苟活着的人们,多么的痛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16岁的田军用一年,成为了这条街上当之无愧的老大。

    而他赖以生存的方式也从偷抢打砸,变成了抢劫。

    而且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抢劫。

    虽然每一次都会死上一两个人,可是死人对于田军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在这一条小小的街道之中,住了五六百个流浪汉,上到六七十岁下到刚会走。

    这些人的命,都不值钱。

    甚至整条街所有的人命加在一起,都比不上普通一个富人的命值钱。

    更何况,关于自己的命并不值钱,这一件事情没有谁比那些流浪汉更加清楚,所以说他们愿意赌上自己的命,来换取金钱来换取那一次或者两次的挥霍。

    哪怕今天只是一次两次,他们就会因为因此丧失了性命,这些流浪汉也丝毫不会犹豫。

    要问理由的话,很简单。

    因为对于流浪汉来说,他们本来不可能有机会去体验那种生活,可是如今他们有机会,他们的命本来就是,一辈子都应该在这种地方,或者是生不如死的生活。

    所以对于他们来说,相比于那种挥霍的感觉,他们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而田军就是因为,是这些流浪汉的这种想法才利用了他们。

    这些时间流逝,田军18岁那一年,在他的带领下,整条流浪街的流浪汉,那些活下来的流浪汉,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

    虽然他们中间还留在这里,但是他们却有大把的钱去外面挥霍。

    可是,就在这一年,田军因为狂妄抢劫了一家某个豪门掌舵人的金店。

    这件事令豪门掌舵人十分愤怒,于是这一位豪门掌舵人,当即派出手下追杀。

    田军因为运气好,恰巧在豪门掌舵的人的人,去往流浪汉所在的那一条街的那一天离开了。

    可是除他之外,整条街的所有流浪汉无一幸免。

    当天就回到流浪街的那一天夜里,相隔数百米,他便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

    等他走进流浪街的那一刹那,进入他眼帘的是一番宛如地狱的场景。

    遍地的尸骸,遍地的鲜血,无一不在刺激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