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古堡,曾经,现在

呸呸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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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猩红绯月的照耀下,菲奥娜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劳伦特古堡。

    这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古堡,数百年来,它都同“劳伦特”家族这个姓氏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承载着这个姓氏的荣耀、骄傲与历史。

    劳伦特家族是一个古老、低调,优雅,正直的家族,家族的信条是信奉正义,崇尚善良,诺守忠诚,因此,在遥远的历史中,劳伦特家族在德玛西亚上层社会中有着极高的声望。

    在嘉文一世的遥远时代,劳伦特家族甚至可以跻身帝国前四,是真正的名门望族。他们的府邸完全可以毗邻皇宫,与皇室共享尊荣,可作风低调优雅的劳伦特家族最终将自己的府邸建立在远离皇宫的郊区之外。

    在决斗之风盛行的时代,劳伦特家族的剑是德玛西亚帝国的主流,那不是一种剑技,而是一种艺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

    然而盛极必衰,随着岁月更迭,人才流失,劳特伦家族渐渐凋零。嘉文三世的时代,沉浸于剑之决斗,低调古老,不善于政治经营和经济筹划的劳伦特家族终于脱离德玛西亚上流社会,沦为二等家族。

    十多年前劳伦特家族用卑鄙的手段在决斗中将对手毒杀的丑闻暴露后,这个以信奉正义,崇尚善良,诺守忠诚闻名的家族瞬间身败名裂。

    以正义,忠诚,善良为标签的家族,一旦被打上卑鄙,肮脏,罪恶的烙印,在舆论流言的煽动下,那么得到的是民众千百倍的痛恨与唾弃。

    于是劳伦特彻底衰败,无人问津。

    再也没有任何贵族关心这个建立偏僻郊区,远离皇权中心的家族。

    目的已经达到,弗拉基米尔终于可以鸠占鹊巢。

    不会有人知道,劳伦特大部分成员已经惨遭屠戮,这座承载着历史,荣耀,与骄傲的古堡,已经成为猩红收割者,弗拉基米尔的血腥行宫。

    望着眼前的古堡,菲奥娜感到痛心疾首。

    曾经,这座古堡的每一块砖石,都带着古老沧桑的悠久气息,透着劳伦特家族的正义与忠诚。

    曾经,这座古堡内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每时每刻都有人彻夜练剑,挥洒汗水,时时刻刻闪耀着剑的光芒。

    现在,这座古堡的每一块砖石,都带着阴森潮湿的气息,破败外墙上藤蔓遍布,在散发着幽幽的红光,这些红光并没有给古堡增添让人心安的舒适感,反而让它带了一种诡异的气息,仿佛藤蔓中隐藏无数位置的血红生物。

    此时,从古堡外望去,隐约可以看到古堡内透着点点烛火,像是许多蜡烛在缓缓燃烧,可即便如此,也没有为这座古堡增添半点温度,反而让人有种诡异寒冷的感觉,整座古堡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座充满血腥,杀戮与罪恶的墓地。

    传说,血族的王者弗拉基米尔,有着一座由人类血液凝固晶化构成,通体散发着猩红光泽的宏伟宫殿,名为暮光之城。

    那是每一个血族都要仰望的圣城,在日暮的照耀下,宫殿会散发出更加绯丽的色泽,占据整个天空,让太阳也失色暗淡。

    菲奥娜推开镂花的精铁大门,穿过院子,迈着缓慢而坚定的步伐,踩着猩红华贵的地毯,一步步向古堡内走去。

    然后,她来到了一个充满血色的大厅,大厅内漂浮着的浓浓雾状气体,不是血雾,而是弗拉基米尔浓郁到宛如实质的魔力。

    宽阔的大厅中央有一座十平方大小的血池,无数血液如火山熔浆般沸腾翻滚着。

    沸腾翻滚的血池之上,漂浮着一座散发着浓郁血气的水晶棺。八道锁链深深穿透四面八方的墙壁,承托并包裹着水晶棺。锁链并不是晶体,有着锈绿的金属光泽,散发着古老沧桑的气息。

    水晶棺内,躺着大陆上最强大的血族,腥红收割者,弗拉基米尔。

    血族是符文之地最强大的种族之一,体型上与人类有着高度的相似,外貌比人类更加俊美邪逸,带有一种邪恶的美感。

    血族拥有漫长的生命,哪怕是实力最低等的血族,也拥有近乎三百年的生命,将近普通人类的三倍,公爵级别的血族拥有上千年的寿命,而君王级别的血族,无论是力量,寿命,还是智慧,已经处于大陆生物链的巅峰。

    除了漫长的生命外,血族还拥有恐怖的自愈能力和体型绝不相称的强大力量,单纯以个体优势而言,血族几乎可以碾压人类,可放眼整个种族而言,血族根本无法与人族相提并论。

    究根到底,与庞大的人族数量相比,血族的数量实在太过稀少了。

    对纯种血脉异常苛刻的上位血族是绝对不会为了提高种族数量而与下等血族繁衍的,而上位血族数量稀少,高等血脉的繁衍异常困难而且孕育周期十分漫长,有时候近百年,两个上位血族都无法繁衍出一个后代。而人族在百年内基本可以繁衍五代人,漫长的演化下,人族的优势可想而知。

    在种族林立,亿万生灵共同栖息繁衍的符文之地,比人族强大的种族比比皆是,人类可以说是最不具备先天优势,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弱小种族,然而人类的足迹遍布整个符文之地,毫不夸张的说,整个符文之地都被人类主宰着,人族乃万千种族之首。

    根本原因,就是人类人口数量实在太过庞大,天才是稀少的,可在如此庞大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并不稀缺,每一年都有不计其数的天才诞生,每过百年,至少会有一个超越天才这个概念的人类横空出世,踏上大陆的顶峰,与其它种族强大的存在相媲美,这就是人类经久不衰,昌盛繁荣的原因。

    因为外形相似,而且同样具有智慧,血族和人族是相互了解最深的,也是彼此最痛恨的种族。人类的鲜血是血族最喜欢的美食,他们以吸食人类的鲜血为生。不少强大的血族喜欢圈养人类,作为新鲜血液的来源,在他们眼中,人类就和圈养的鸡鸭这些家禽一样。

    人类把血族叫做吸血鬼,血族则把人类叫做家禽,两大种族相互鄙视,相互痛恨的程度可见一斑。

    进入这个大厅后,菲奥娜那亘古不变的冰冷表情变得异常凝重,周围的猩红不但没有为她的脸增添一点血色,反而看起来更加苍白。

    水晶棺内那个沉睡着的猩红恶魔,凝聚了她一生中最强烈的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