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明天一早去劳军

思古岩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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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令里面,有着许多有用的信息。

    首先,阿贝斯从这张手令最后的落款签名和纹章,知道了那支出现在西边的队伍背后是谁的势力。

    派迪将军,王国军权最高的七将军之一。

    其次,阿贝斯也在这张手令里面,确定了,派迪将军发动叛乱的事实,毕竟手令上写着是让戴维斯部接收甜叶镇,要求他们选择向他派迪将军效忠,而不是什么驻防之类的命令。

    最后,阿贝斯看到了手令正文里面的内容,有派迪将军对戴维斯部,下达这个命令而做出的解释,为了夺取王冠,他接下来要忙于西进,没法亲自操劳。

    但是他又需要一个稳固的后方,因此才拜托了戴维斯好好看住东边蜥蜴人的动向,在那之后,会有修建城墙的物资和工匠过来。

    以上几条,总结起来就是。

    “他们不是王国的军队,而是派迪将军的队伍。”

    “而且,那个派迪将军叛变了。”

    “而且,他忙于西进,这边没时间管。”

    对付一个叛乱的军阀,总比对抗一整个小王国要简单。

    更何况,现在这个军阀现在压根没有时间管辖后方。

    只要他们想办法击溃戴维斯部,而且不让消息传出去的话,也许能够争取来一定的时间。

    意识到这点之后,阿贝斯也是马上跑去了关押和审问敌人的地方。

    时间紧急,自己要马上从他们嘴里问出点东西,慢吞吞的审问肯定是来不及了。

    而这个时候,吟游诗人的好处就体现了出来。

    高魅力职业的重要使用方法,不就是嘴开剧情吗?

    就算判定没过,自己手头还捏着法术呢。

    于是乎,两个刚刚被摇醒的戴维斯的亲信,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双金色的眼睛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紧接着,一个让人震惊的名字就从对方口中冒了出来。

    “我是阿贝斯·格兰德,现在我有问题要问你们!”

    ——————————

    马修一行人被带到了克洛诺斯所在的盾牌兵的营地区域。

    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没有从之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

    土匪?不像,怎么都不像。

    哪有这么讲礼数的土匪。

    真正的土匪,为了避免消息泄露,采取的方法应该是更简单有效的手段。

    毕竟,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但是他们没有死亡,而是被对方带着和蔼的笑意请了过来。

    而在那之后,他们被斥候组的战士带到营地里面,面见艾尼维亚的时候,就更是讶异了。

    土匪哪来这么美丽的异种女士,该不会是抢来的吧。

    一直到他们被带到阿贝斯的营帐里面的时候,震惊的情绪就升到了最高峰。

    因为那位金发的半精灵口中说出的名字是,【阿贝斯·格兰德大人】。

    千年之前的勇者……

    一千年啊,哪怕故事都被带上了传说,被涂抹得模糊不清。

    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千年之前对抗龙破之灾的勇者队伍的故事。

    只要稍微有些知识,应该就没有人敢于起这样一个名字才对的。

    于是,新的想法也是在马修的心中浮现出来。

    叛……不对,义军。

    有人假托古代英雄的名头起义了。

    这就能够解释他们身上粗狂的衣甲和胯下那可怕的座狼了。

    匆匆举事,他们应该很缺物资,那些衣甲说不定都是从土匪强盗和东荒异种那边搞来的。

    因此,马修也是确信,他们售卖药水换来的钱,应该是拿不回来了。

    兵就是兵,他们什么样子,没见过还没听过吗?

    马修微微抬起头来,看看他们会被带到哪里去。

    而出现在眼前的,居然不是阴冷潮湿的牢房或是地窖,而是一间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帐篷。

    “进去吧。”跟在身后的“土匪”……不是,义军开口道。

    于是他们五人也就麻溜地走了进去。

    帐篷里面,有着五张粗建的木床,以及一些堆得满满的毯子和散乱的板条箱,从打开的箱口能够看到,里面有一些麻绳和酒瓶,板条箱最下面垫着几面锅盖一样的木质镶铁盾牌。

    “不是,大哥,军爷,我们是男的!”

    “?”跟在身后的人影却只是露出一个疑惑的神情。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就是你们这几天要住的地方。盾牌兵初建,这里本来是储藏用的,但是当成临时住所应该是没问题的。”

    “等一会儿,就会有人来帮忙把这些东西搬走,然后送来桌椅板凳,你们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说一声。”

    啊?

    直到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被送到了一个可以好好住的地方,而不是被当成囚犯一样监禁起来。

    这里是他们接下来可以住的地方,而不是自己所想的那种……龌龊的事情。

    而如同梦境一般的思绪,一直持续到了一位银发的少女走了进来。

    “我是克洛诺斯·梅尔斯,我带人送来了桌椅板凳,还有你们的东西。”

    梅尔斯……有点耳熟。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他们的背包、短剑、匕首和那鼓鼓囊囊的钱包,都被原封不动地奉送了回来。

    看到其余的同伴看向了自己,马修也是颇为意外地摇了摇头,即便是小贵族出身的他,也敢说,不止是自己,就算是自己那个一心想要恢复费尔南多荣光的爷爷,恐怕也没见过这样的“兵”。

    有刀有枪,还不要钱的部队?

    阿贝斯·格兰德;克洛诺斯·梅尔斯?

    古代的英雄的名字;梅尔斯家……梅尔斯家?

    在心中念叨了两遍之后,马修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抬起头来,看向了已经转身离开了的银发少女。

    ——————————

    阿贝斯松开了抚在对方头上的手掌,另一只手上紧抓着的骨笛上面的魔法荧光也是慢慢消失。

    虽然在听到自己的名字之后,对方表现出了异常的惊讶。

    但是果然,自己并不是刘皇叔或是宋江那种绝世“魅魔”,单凭一个古代勇者的名头,还是很难做到让人纳头便拜的。

    最终,出于时间紧迫,他还是只能使用了吟游诗人的法术。

    而在询问之后,也得知了明天一早,戴维斯就希望看到镇子的负责人带着物资来劳军,否则就要发起进攻的想法。

    而他们此去,正是为了连夜联系上镇子的负责人。

    他们多多少少还有着道德,或者说是骄傲,居然还知道半夜入城镇容易打扰镇民的生活。

    在听到他们的部队,是刚刚重组的,操练还不算太多,但是排队和列队在戴维斯的教育下,变得熟练之后,阿贝斯也是微微皱了皱眉头。

    迅速、准确、协调一致,可是士兵们学习战术和技术动作的基础。

    是个好教官,就是人不是个好人。

    而很快,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也是从阿贝斯脑海中浮现出来。

    “劳军是吧,有有有,明天一早,就会有好酒好菜给你们送上!”

    对方人数不少,还有着基础的阵列规模,直接夜袭的话,也许效果不会那么好。

    而为了让骑兵起到最佳的使用效果,就得让他们处于一个放松且容易被打断的状态。

    “通知一下厨师那边,准备一下吧,明天一早,咱们代替甜叶镇的镇民去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