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冰城

清风笑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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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一片湛蓝的海峡,水中花带着雷辰飞到了极冰之地边缘。

    正如水元子描述的那样,极冰之地,寒风呼啸,冰雪荒原,一望无际,满眼一片雪白,远处的冰山,似尖刀直插苍穹,连绵山脉有如庞大的怪兽的尸体,横亘在冰原之上。

    水中花也是头次来极冰大陆,童心大起,想从半空飞至冰峰。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水中花在云层中飞行,很快遇到了水元子说的冰云,一片庞大的冰云里,里面全都是冰雹,极速地流动,肉眼无法看见。

    看不见的冰雹,尖锐,坚硬,打在高速飞行的修真者身上,不亚于专破罡气的冰刃。

    水中花躲闪不及,肩窝处插了支冰刃,痛得花容失色,差点和雷辰一起摔死,好不容易控制飞剑,安全降落。

    极冰大陆人烟罕至,越向北越冷,成了极度耐寒的动物、野蛮的天堂,雪狼、雪兔、冰熊、雪兽等珍禽异兽,时有出没。

    这些珍禽异兽,体内大都有修真视为异宝的内丹,服用内丹能够补充大量的灵气,提高修为。

    极冰大陆也有很多天才地宝,在一望无际,连绵万里的冰山荒原中,传说有一些地底温泉,仿佛白色冰漠里的一点绿洲,在其周围布满鲜花树木,珍奇药材。

    温泉绿洲只是传说而已,那些为了珍禽异兽而来的狩猎者,无缘一见。

    极冰之地南端有座山谷,高山阻挡了从北方吹来的刺骨寒风,山谷变成了防风谷,成了狩猎者临时落脚点,他们在山谷里吃住,交易,经商,经过千百年岁月,发展成了一座方圆数十里的小城镇。

    冰城。

    极冰之地,天寒地冻,很难生存,三大王朝没有能力染指,也看不上这块弹丸之地,冰城成了强者天下,自由之地。

    有了冰城,天云大陆一些触犯王法,得罪朝廷的犯人,为了逃避皇室追踪跑到了这里,所以冰城里的猎人,多了项职责,猎杀罪人。

    极冰大陆最有价值的就是冰熊。

    冰熊洁白如雪的皮毛,又长又软,非常珍贵,一张完整的没有破损冰熊皮,可以卖到万两银子,普通的冰熊皮,也可以卖到几千两银子。

    最重要的是千年以上的冰熊,都有火灵丹,灵气充足,对修真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灵药。

    物以稀为贵。

    冰熊可不是那不容易猎取的,收益总伴随着风险,想得到好的东西,总是冒风险的。

    冰熊个头高大,凶猛强壮,充满灵性,双爪如铁,不惧兵刃,一掌能拍碎方圆一丈的冰面,足可把一个元婴初期的修真者护身罡气击穿。

    若是千年冰熊,更加厉害,行动如风,实力不亚于一个元婴中期高手,觊觎冰熊的狩猎者,大都是提着脑袋来的,不小心就丢了。

    雷辰与水中花来到了冰城,远远看去,冰砌的城墙,悬挂着冰棱,被人用刀斧切砍成城跺,城门口深深地用朱漆雕刻冰城两字。<cmread type='page-split' num='2' />

    进入城中,街道补着方砖,两边有商家店铺,酒楼客栈。

    从天水峰到冰城,不下千里,飞了近一个时辰,水中花又冷又饿,肩上带伤,需要找个地方休息。

    雷辰与水中花经过一家毛皮店,聂老三皮衣。

    店里悬挂着雪狼皮,雪兔皮,冰熊皮,和缝纫好的皮衣,毛皮色泽新鲜,光亮,价格不菲,每件皮衣都在百两银子以上,有一件标价两千两银子。

    毛皮店老板,年约六旬,看起来象个耕地的农民,穿着黑色皮衣,皮帽,满脸的皱纹,拿着长长的黑色烟枪,蹲在店铺边上懒洋洋地晒太阳,但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是个修真高手,

    雷辰指了指店堂上挂着的两件皮衣,拿出一张三千两银票,扔在黑漆漆多年没有刷洗的柜台上,木头柜台上布满了刀痕,象年轮一样经历着沧桑。

    皮衣店老板聂老三,瞄了眼银票的金额、银号,天月王朝官家银号,大红朱漆鲜明地盖了个天月二字,知道银票不会有假,没说话,将银票塞在怀里,继续晒太阳。

    一件是红色火狼皮衣,宽大修长,至少用了三块火狼皮才能织出这样一件皮衣,火狼毛,红黄相间,皮质松软,散开的毛晕,仿佛一朵朵鲜花,鲜艳,温暖,正是爱花的水中花最爱。

    水中花开心地忘记了肩上的伤痛,穿上去像个贵夫人,笑得合不拢嘴,裂着血红大口,不断夸奖雷辰讲义气。

    雷辰淡淡地笑了,自己挑了件色白如雪的熊皮衣穿上,戴上皮帽,一看就是个细皮嫩肉的英俊鲍子哥。

    雷辰心里想,如果欧阳子娴穿上一件皮衣,应该也很漂亮?雷辰从店里绕了一圈,有点失望,没挑到理想中,适合欧阳子娴的皮衣,而且要去冰峰血谷,不方便现在买皮衣,等取了丹药后,去冰城别的皮衣店挑件给欧阳子娴。

    雷辰买皮衣的时候,店外射来几缕妒嫉,炽热的眼神。

    雷辰并不担心,冰城虽然没有官家律法,但是长期以来,形成一个黑白分明的势力平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盘,相互依存,相互联盟,只要不破坏规矩,就安然无事。

    在冰城里,聂老三,店铺老板,大街上肩插刀剑的过路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冰城虽小,却藏龙卧虎。

    任何人,来到冰城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破坏规矩将群起而攻之。

    天云帮曾经想插手冰城的事务,设立分堂,分堂主骄横霸道,在冰城欺男霸女,三天后,他的尸体就悬挂在城门口,冻成了干尸。

    天云帮派了刑堂长老查了一个月,没有任何头绪,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

    冰城客栈,冰城唯一家客栈,老板是个年约五旬的胖子,叫周有财,一脸的和善,见到客人来,主动地打着招呼,让小二递上热茶。

    和气生财。

    客栈经营的红红火火,冰城过往的英雄豪杰们都会去光顾。

    雷辰见了周有财一面,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双手全是老茧,显然经常舞枪弄剑,双瞳神光似水,修为深厚,足有元婴期的修为。

    雷辰与水中花在二楼就坐,壁炉中火焰旺盛,散发着阵阵热气,窗外寒风呼啸,屋里温暖如春。

    水中花食欲大动,点了十斤牛肉,五斤老酒,二十个大馒头。

    熊熊的火光印的水中花脸上的麻子,都熠熠生光。

    雷辰与水中花啃着牛肉,商议着明天如何去冰峰山脉。

    从记忆中,雷辰得知,血谷在莲花冰峰之间,五座山峰,环拥而立,形如莲花,离冰城约二百里,不过雷辰并不知道莲花峰具体位置。

    冰城离莲花冰峰的距离并不远,但是冰原上寒风呼啸如刀,顶着凛冽的寒风走上一里比平常走二十里还要困难。

    水中花受伤,没有力气使用飞剑,而且在狂风肆虐的冰原,根本无法使用飞剑,飞不到一顿饭工夫,人恐怕就冻成了冰棍。

    水中花问道小二,“莲花峰怎么走?”

    小二是个热心肠,一听说雷辰他们要去莲花峰,感觉很奇怪,赶紧劝阻。

    在小二眼里,雷辰两人不像那些五大三粗,肩扛刀枪的猎人,衣着体面,穿着昂贵的皮衣,很像是游山玩水的客人,

    莲花峰比冰城还要冷上三分,地势凶险,还常有猛兽出没,除了身手高强的猎人敢进去外,没人敢去。

    听说莲花峰里有千年冰熊,曾有几个大胆的元婴期以上的修真者去过,却再也没有回来。

    雷辰表示去莲花峰有要事,势在必行。

    小二替雷辰出了个主意,客栈里住着很多猎人,他们经常来这里喝酒,应该有猎人去过莲花峰,知道具体方位,不过他们一般晚上才回来。

    雷辰两人在客栈住一晚,小二将雷辰找向导的事情公布出去,只要价格合适,明天早晨定有经验丰富的猎人来拜访。

    雷辰掏了一绽银子给小二,“那就拜托了,如果有人愿意带我们去莲花峰,我给他一千两银子。”

    小二赚到了小费,非常高兴,答应雷辰,晚上一定替雷辰找到向导。

    一声洪亮声音从旁桌响起,“你们为什么要去莲花峰?那里可不是好地方,公子还是别去那儿了,省了那千两银子,要想玩就在冰城附近溜溜,我轩辕刚保证你安全。”

    一个九高九尺的大汉,穿着破旧的毛皮坎肩,粗布棉帽,满脸大胡子,脸色红润,脸上挂着睿智的微笑。

    冰城闻名于天云大陆,很多人慕名而来,购买皮衣,游玩一番,大个轩辕刚跟小二一样,把雷辰当作了游山玩水的公子哥。

    雷辰知道轩辕刚是好意,抱拳笑道:“感谢轩辕兄好意,不过小弟想问一下,莲花峰为什么不能去,有什么凶险?”

    轩辕刚哈哈笑道:“你这个公子,还真执着,我也不怕告诉你,莲花峰那儿闹鬼。”

    雷辰心里乐了,闹鬼?吓唬谁呢,“闹鬼?我雷辰还真不怕什么鬼,要是这样,我一定要去一趟。”

    轩辕刚奇怪地看着雷辰,喝掉碗中的酒,抹了抹胡子,“公子,年纪轻轻,是不是有什么想不开的事?那莲花峰在我们眼里,与鬼域相差无几,上次我有几个兄弟就去过那儿,到那儿就失踪了,连尸首都不到,请公子三思啊,否则有去无回,可怜你的家人,为你伤心落泪。”

    “轩辕兄多虑了,我喜欢结交英雄勇士,愿出重金求向导,我看轩辕兄有缘,本想请轩辕兄相助,做我向导,如果轩辕兄要是怕鬼,就算了。”

    轩辕刚冷笑,“我怕鬼?我纵横冰原十多载,闯冰峰,过冰海,什么没见过,我只是劝你要珍惜生命,如果你执意要去,我就陪你走一趟。”

    雷辰暗笑,轩辕刚一脸沧桑,眼中神光闪烁,功力修为估计在元婴期之上,为人朴实,忠厚,有他做向导,事情能成功一半。

    雷辰看出轩辕刚重情义,性情直爽,不会为钱财所动,雷辰略施激将法,让轩辕刚入套。

    有了个得力的帮手,雷辰很高兴,对小二道,“轩辕兄这顿酒算我帐上,”又对轩辕刚道,“轩辕兄一个人喝酒,不如跟我们一起喝吧,顺便商谈下明天去莲花峰的事情。”

    轩辕刚愣了,有点后悔答应了雷辰,不过话即出口,四马难追,不就是莲花峰,当个向导,我轩辕刚还真没怕过,正好我也想寻找我失踪的兄弟。

    水中花因为疲劳回房休息去了,留雷辰与轩辕刚两人喝酒。

    轩辕刚跟陈虎的身材相似,甚至比陈虎还要高出半头,不过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

    陈虎小眼,短眉,模样凶悍,轩辕刚则浓眉大眼,天庭饱满,一脸正气,很有一种亲和力。

    两人相知恨晚,谈天说地,聊家常,谈武功,讲典故,不知不觉喝了五大坛酒,没有醉意,又要了五大坛老酒。

    冰城老酒,用玉米等五谷,采冰河之水酿造,鲜甜、火辣,喝下去,似火一般,从肚子一直烧到脑子,

    谈到去莲花冰峰的目的,雷辰隐瞒了一点真相,只告诉轩辕刚自己是要去莲花峰寻找一种灵药,替师父治病。

    轩辕刚有了点醉意,郑重对雷辰道:“雷公子,哦,小兄弟,你穿着显贵,出手阔绰,看得出,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做向导的事情,我轩辕刚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是我轩辕刚不要你一两银子。”

    雷辰听轩辕刚称呼自己为小兄弟,心头一热,想起了天魔大陆的一个朋友。

    有位老大哥,经常喊雷辰叫小兄弟,即使雷辰坐了十八仙宗盟主的位子,他还是这么简单地称呼,简单中却透着深厚的友情。

    雷辰开个玩笑:“莫非轩辕兄赚钱少?”

    轩辕刚哈哈大笑,将一碗酒仰首灌下,“小兄弟,我轩辕刚在冰城,是什么人,你可以随便打听,金钱对我来说视如粪土,还不如我碗中酒,再多也换不来兄弟情谊,明日,我除了做你向导之外,还要寻找,前些日子在莲花峰失踪的兄弟,到了莲花峰,请雷公子一定要跟紧我,小心行事,能否?”

    “多谢轩辕兄,关照,小弟明白了。”

    雷辰看得出轩辕刚,人如其名,重义气,刚正忠厚,与那位老哥有几分神似,有心与轩辕刚结交。

    喝了十坛老酒之后,雷辰与轩辕刚告辞,约好明天在客栈相见,一起去莲花冰峰。

    轩辕刚的酒量大的惊人,喝起来一碗接一碗,十坛老酒,有六坛是轩辕刚喝掉的,除了脸红,稍有点醉意外,步履平稳,行动如风,跟没事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