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一十五章 水质优良养老鼠

农家一锅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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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给你们韭菜镰子,挖婆婆丁的根,我拿回去做药。”

    李易找到了劳动力,小孩子挖这个比大人快,大人弯腰速度比不得孩子。

    拿铁锹挖,还得踩一下,再弯腰从一大块的土里把蒲公英的根拿出来摔打掉泥。

    于是孩子们像找到了新玩具和有人带着玩耍一样,欢呼着跑回家找韭菜镰子,割韭菜用的。

    形状像抹灰用的抹子,木头柄,向前延伸出去一段,向下九十度一段,与手柄成九十度的一个小镰刀。

    专门割韭菜用的,割起来速度特别快。

    拿它挖小的植物根,插进土里,一转根就出来。

    还有猫耳朵,也就是葶苈这种野菜,贴着土一带一朵。。

    大人们回来挖山,石娃儿三叔最卖力气,吭哧吭哧干,不时看一眼媳妇儿。

    感觉他的意思是:你等着我从李家庄子看病回来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让你跟我较劲。

    他媳妇儿也知道情况了,一改之前的态度,帮忙去找还能吃的山菜,发现木耳也摘下来,晒好后留下。

    能吃的荠菜和苦菜挖出来,可以跟鸡蛋一起炒。

    苦菜需要先拿水泡,切完了泡,再焯水,不然太苦。

    另外还有小根蒜,这个时候很辣了,不过依旧能够包盒子、包子、饺子,或者放盐变成咸菜。

    同时它也是中药,百姓自己平时会挖,挖完了吃归吃,如果要去县城和大城市,就带一些,到地方卖给药铺,多少钱无所谓,不给钱就送了。BIqupai.c0m

    药铺只取蒜头,会晾晒干,百姓送来,如果有需要,就收了,给钱。

    但有的人到药铺门口,放下东西就走,属于顺便带来的,给钱不要。

    以前来你家药铺看病抓药,你们也有白给的时候。

    那时日子不好过,没有钱,病治了,给不起钱,现在生活好了,有东西就给你们带。

    医馆的坐堂医者医德没得说,讲究就是后来时代说的那个: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

    现在报纸上也说了,看病的时候,先看人。

    有钱的人家就给拿贵的好药,没钱的用便宜的药替代。

    京兆府与河南府的医者发现家中经济条件的患者情况必须用贵的药,直接开方子,但不给抓药。

    患者就明白了,自己掏不起钱,赶紧去李家庄子,那里不用花钱。

    有的人认识字,人参、鹿茸、灵芝、麝香、虎骨、龙骨、珍珠、龙涎香、牛黄、狗宝、海马、犀牛角、象牙、玳瑁……

    是开玩笑呢不?啥都别说了,赶紧去李家庄子,买不起,这病怎么治啊。

    当然,这些药不是用在一个病人身上,就没有这么配伍的。

    出现任何一种,便意味着你消费不起。

    反正药铺的坐堂医者无法用其他东西来替代,能替早给你替了。

    百姓淳朴,能不麻烦李家庄子的就不麻烦。

    今天百姓愿意请李易吃饭,出材料,李易带人做,搭进去一些调料。

    中午大家吃到了盖饭,不是直接盖的,是先盛了饭,然后菜都打到那个大饭碗里,没有那么多的器皿装菜。

    永穆公主终究吃到了红烧鸡肉,就一只鸡,公鸡的还是。

    不是为了李易而杀,是人家孩子回来后,公鸡主动攻击,把六岁娃娃的手给叨破了,李易帮着消毒。

    于是那只公鸡就……

    谷脱</span>跟大鹅、狗一样,当攻击主人的时候,必须干掉,否则下回还要攻击。

    家里养的鸡、鹅和狗又不是一只,有一只攻击小主人了,不收拾,孩子就可能在某个时候被弄死。

    杀公鸡的时候当着其他家禽和牲畜面前杀,把孩子叫到旁边看。

    告诉你们,这是谁,看到没?叨破手了,死!

    杀之前先把公鸡捆上,让孩子用棍子打几下,然后再下刀。

    其他的家禽和牲畜看完,明白了,这个小家伙打我这条狗,我躲就行,不,不能躲太快了,万一他摔了呢?我挺着。

    永穆公主就这么吃到了鸡肉,脑袋不吃,大公鸡养很长时间了,脑袋吃完容易重金属中毒。

    “肉有点老,吃着不嫩。”永穆公主吧嗒两下嘴儿,给出评价。

    “养了九年,你当是小公鸡呢?炖之前已经先焯水后拍过了,把肉尽量拍散。”

    李易没有办法,除非杀村民的小鸡,老公鸡不好吃。

    鸡头没扔,回去焙了检测一下,看重金属含量,从而推断这个村子的矿产。

    鸡总是会吃一些石子来磨食物,在鸡嗉子里,也就是鸡内金、鸡肫。

    越是散养的鸡毒性越大,主要为重金属。

    至于说公鸡为什么攻击小宝宝,并不重要,哪怕小宝宝挑衅,这仅仅是个原因,公鸡不高兴反击,被杀,属于结果。

    弱肉强食的世界,讲什么真理?

    “骨头不要了是吧?你看它的腿骨颜色变了,发黑,不是冷冻之后的情况。”

    永穆公主说着把还有肉的一个大腿扔了。

    李易看一眼,把东西捡起来:“看看是什么金属成分,与溶洞有没有关系,这边的水检测了,合格,没有问题。”

    李易必然要检测溪水,泉眼那里的水百姓喝,硬水就不行了,喝多了生病。

    结果发现是优质矿泉水,跟井水一样。

    他决定把这边收获的粮食全收购了,提价,然后当地人卖了,再花钱买便宜的粮食。

    跟他那时的盘锦响水大米一样,还有抚顺清原县的大米。

    当时都是中央特供,不加任何其他的农药化肥,后来清原县不懂得珍惜,水污染了,从那以后不再有。

    不过那个大米李易觉得没有现在大唐京兆府的粳米好吃,京兆府的粳米蒸煮出来,一个粒是一个粒的。

    闻着就香,吃起来甜,盛一碗米饭不用任何菜,就能吃下去。

    非要加个菜,咸菜,咸菜就行,咸菜配米饭,过水饭不行,舍不得那种粳米的香味,能被水过出去。

    “很多物种的灭绝其实是因为工业的无序发展和人类自己的贪婪,生命当值得尊重,可杀不可虐,除非医学研究。”

    李易吃一口香喷喷的米饭,从山上望向远方,目光似乎穿透了时间与空间,看见未来。

    “李郎,我看庄子里养了许多小老鼠,种类不少。”永穆公主一听医学研究,想到那些耗子。

    “我要找到一种特殊的小老鼠,等培养差不多时,护士们就能用上了,还有兔子、猴、猪。”

    李易承认,就是在培育小白鼠,现在还没有纯白的,要继续杂交。

    “金丝猴就不错,老实。”永穆公主点头。

    李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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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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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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