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二百四十二章 学问深浅人心厚

农家一锅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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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灼灼小丫头带着怀疑的神色离开,去找师姐和师哥,告诉两个人这个好消息。

    她怀疑师父不想好好教自己,什么就学问尚浅?

    见到青黛小丫头的时候,她忍不住把这件事情说给比自己年岁小的师姐听。

    “师父不愿意教一些儒家书籍的内容,师父都给注释过,自己背下来即可。

    以后你跟着我们学习数学、物理、化学,有实验室,医学我先教你。

    而且不要总相信师父说的一些话,比如师父说自己学习成绩不好,比不上别人什么的。

    听到了就往师父谦虚的方面想,师父还总说他抄别人的东西呢。”

    青黛小丫头回忆一下,告诉新的师妹,一切都不是问题。

    “师父果真虚怀若谷。”灼灼小丫头心情好了。

    “走,睡觉去,下午两点左右才吃饭,然后半夜吃饭,不休息好就起不来。”

    青黛带灼灼去休息,晚上有联欢晚会,错过了怪可惜的。

    其他的百姓也叫孩子去睡觉,别疯来疯去的,晚上怎么守夜?

    大人们开始贴春联,总把新桃换旧符的春联,带上横批了。

    加上福字,会写字的就自己写,别管写得好看与否。

    实在不会写,家中没孩子在学堂读书,就求人写,给一点东西。

    准备明年考科举,然后盘缠不多的学子出来百摊,有人给一钱,有人给一斤大米。

    李家庄子山下,罗恩也摆出摊子给人写福字和春联。

    他穿个军大衣,天冷,有厚手套,旁边还摆个暖手的小炭炉。

    不是庄子里的百姓想求字,给啥都行,哪怕一个鸡蛋,或者一把小米,跟喂鸡似的。

    他的摊子前面排出长长的队伍,百姓愿意让他写,他的字好看,甚至给画画。

    旁边有别的颜色的笔和墨,多给钱能求一幅画。

    倒是一起跟来的季依正坐在旁边显得十分局促和尴尬,他不想写。

    他认为自己以后要飞黄腾达,给一个鸡蛋,我的字就值一个鸡蛋?我将来……

    百姓也不找他,百姓会对比,两个人的字差别大了。

    玉真公主拉着妹妹金仙公主偷摸过来,坐在一辆普通的车中,看自己的罗恩。

    到目前为止,她没接见过季依正,跟罗恩好也没用,季依正写了一篇赋叫罗恩给玉真公主。

    玉真公主看了,平平无奇,这等文采放到下州或许有人喜欢,可惜送到自己面前,差太远。

    “姐姐,罗恩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曾经在李家庄子的四十二个学子,什么苦活累活都干。”

    金仙公主没有参与过那时的庄子事情,都是听人说。

    四十二个学子收拾牲畜的粪便、喂猪、喂鸡。

    厕所的粪都冻硬了,用钎子杵成一块块的掏出来。

    只为了有个住的地方,有口饭吃,顺便拿到不要钱的灯油、笔墨纸,砚台一个就够用,无须换。

    别人曾经嘲笑他们,没骨气,给一个庄子里做那等事情。

    结果科举考试,四十二个甲第排在前面,进士科的。

    现在四十二个学子都回到庄子,准备过年,在官府请了假,不值守。

    他们一回来,就先去牲口棚子和猪圈、鸡舍、鸭舍看看,帮忙干点活儿。

    谷</span>现在也穿着军大衣给百姓写字赚钱,就这么朴实,发自内心的。

    而有多少个学子现在想进李家庄子掏粪,没机会,人手已够用。

    眼下的罗恩没认为自己是姐姐的面首就傲然,塌塌实实地做事情。

    写字冻手了便抱着小暖炉捂捂,再哈哈气,继续写。

    玉真公主抿嘴笑,高兴,自己的罗恩果然给自己长脸,看看百姓排的队伍便知。新

    至于旁边的……

    “姐姐,叫季依正的人所图不小。”

    金仙公主在玉真公主想的时候,话题正好落到季依正身上。

    她撇嘴摇头:“相貌平平,字画一般,给他一件军大衣他铺在凳子上坐,紧怕别人不知道他穿了一身好衣服。”

    “哪里好来着?李易那一身才好。苏州百姓心愿上贡,二十余残次品方成,李易居然找其他人买了,价颇高。”

    玉真公主瞧不起季依正的一身衣服,季依正现在有两身百缗的衣服,换着穿。

    她羡慕李易的那一身,与钱财无关,李易之后找人买残次品,给的价钱早就让百姓拿回本,并且有很多利润了。

    她羡慕苏州百姓愿意给李易绣,两年时间,几百绣女在绣。

    那衣服穿在身上与万民书没什么区别,它代表的并非华丽,而是民心。

    皇帝想要,必须宫廷采买,百姓才不送呢,送不起,太贵了。

    结果无数百姓筹钱,送李易一身,送得起,人多。

    大家出钱,选料、选图,绣女们二十四小时接力,绣两年,那衣服随姿态变幻和阴晴明暗,波光流转,碧海蓝天。

    若苏州本地哪个人有此一件衣服,苏州刺史都不敢大声与其说话,害怕!

    它相当于张家村子的无页账簿,整个村子的未来都托付给你了。

    “姐姐,李易来了。嘻嘻!”金仙公主突然出声打断玉真公主的羡慕心思。

    她笑是因为李易穿着一身苏绣,估计是买来的残次品,反正看不出来哪里不对。

    李易自己推个车,车上有桌椅,还有其他的东西。

    他挨着季依正坐下,搬下东西,旁边放个竹筐。

    周围没有其他人,看上去他跟庄子里其他的学子一样,就是那身衣服太华丽了。

    玉真公主探头出去,扫一眼:“周围最少有十支狙,我都看到了,没看到的更多。”

    “关键那个跑过来给研墨的小厮,郭子仪郭长史,李易怕死啊!”

    金仙公主继续笑,你李易装平常人,你胆子咋那么小?

    李易知道旁边的车里是谁,他不理会,自己写福字和春联,写完放在桌子一边,叫人看。

    “这边,这个也行,这个的字好看,值两个鸡蛋。”

    有百姓好奇过来瞅一眼,招呼其他人,顺便给个定价。

    “说多了,煮好的咸鸭蛋,半个足矣!”李易跟对方说。

    “小兄弟别闹,你当我看不出来你的分量?厉害!你等着,给我写四个福字,两套春联,我给你六十个小豆包,都冻硬了,一蒸就软,吃着可甜了,我放了糖。”

    对方一副你以为我不识货的样子说。

    “谢谢!我给你描金边。”李易感激不已,自己别人赏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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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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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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