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二章 人生不易当自省

农家一锅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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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叮噹噹的敲打声响起,工匠们大冬天的光着膀子开始抡锤子。

    一下又一下,李易不干活,他在旁边瞅。

    瞅着瞅着嘴里嘀咕:“八十,八十,八十……”

    “李郎,八十是什么?”小兰听了片刻,实在是无法把八十与现在的抡大锤结合起来,只好询问。

    “八十分,相当于八角,抡一锤子八十分,哎呀,‘分钱’实在是太伤人了。”

    李易说着‘典故’,开始难过。

    一分一分的钱,李家庄子的作坊在印刷。

    赔钱,不够成本,百姓偏偏需要。

    “李郎,不如不印,就印角的。”永穆公主一同心疼,她早把李家庄子当成了自己的家。

    她带着小兰努力学习会计,李家庄子有会计和出纳,分开的。

    先学会两个职业的技术,再学审计,审计的要求更高。

    等将来接手,李郎不愿意管账目,只是不得不管。

    “没事儿,能赚回来。”李易思忖一下,笑着与永穆公主说。

    “使用次数多,就赚了?”永穆公主了解过这类情况。

    “不,我要印完了以后,单独保存一大堆,成套的,把货币变成纪念币,稍微炒作一下,价格就上来了。

    包括邮票,邮票一印一大版,我故意印错几版,就成了稀缺品。

    关键在于海外,一分钱购买力不足,长安一分钱买不了什么。

    往后咱家的一分钱,在海外,至少应该买到一只大肥鸡。”

    李易又不愁了,短时间内印刷小面值货币赔钱。

    几年后,什么货币的购买力都会超过制作成本。

    李易印象中,曾经有一段时间,国内的真皮的皮鞋,牛皮的,需要四百元以上才能买到。

    出口同样的皮鞋,一双七十多美分。

    一个是因为对方的皮革材料太多,不值钱;一个就是人家是全球货币。

    企业出口这个价格赔不赔?单纯论,赔。

    不过有补贴,卖一双鞋,补贴钱,同时还不收税,管理费用也不要了。

    国家需要外汇,即便是卖血也要拿到外汇,艰苦的岁月中,打落牙齿和血吞。

    既然当初自己的国家能那般,如今的大唐,其他的地方也感受一下,让他们难受去吧。

    “一分钱买一只鸡?”小兰算不明白账了。

    “前提是咱们愿意买,不愿意,一分钱也多。”李易仰仰下巴。

    “好霸道哦!”小兰眼睛里出现小星星。

    “更多的药,他们生病得买药吧?咱们的药好,买不买?咱们就要李家庄子的兑换券,命值多少钱,在于其拥有多少钱。”

    李易简单讲解下,现在中药中医,压制全球。

    其实以后也很好用,主要在于不发展了,吃前人的经验,并且有人使坏。

    中医手段好不好用,看打篮球的一些什么BA的就是那个北美国家的。

    就发现了,身上咋有一个个的黑色、紫色、红色的圈圈?

    哈!拔火罐了是吧?

    还有的一大片一大片的,刮痧了对吧?

    至于针灸,看不出来,除非灸的时候出现过意外,灸伤了。

    要么就是刚刚针灸完,按照传统手法,需要在入针的地方抹艾蒿的灰,封针眼用的。

    现在那边连放血疗法都没有呢,也没有鸦片疗法。

    李易说着停笔,写完了,两不耽误,说话不影响写字。

    旁边的人拿过去看,有四个人看,然后这个封信就让羽林飞骑送回去印刷到报纸上。

    四个人各自拿起笔来写,就这么快,过目不忘,等写完,四个人的一起对比。

    李易知道根源,读书不易,没有书。

    管别人借书,借一次欠一次人情。

    世家大族喜欢往外借书,学子们借了,回去有点钱的抄,没钱的背。

    当有一天世家需要你的时候,你拒绝,你就绝了自己一生的路。

    在找书不易的情况下,大家都会努力去背。

    李易有过特殊的记忆经历,小学两节课,两千字的**的故事需要背下来,然后‘演讲’。

    那两节课别的孩子去山上玩儿,他自己一个人在教室中背,用手捂着耳朵,念。

    一节课加上课间二十分钟,六十分钟,两千字全背下来了。

    关键是他一边‘演讲’一边把自己感情投入进去了,眼泪都流出来了。

    当时他才八岁,就可以做到这等程度,还没接受过专门的训练。

    孩子一旦认真起来,珠心算学起来跟玩似的,记忆东西特别快。

    此刻能被带来写起居录的人,他们的速记能力差一点都不行。

    他们写完,没有多少字,李易只写关键的东西。

    互相对比,然后有人认可别人说的,成稿。

    接下来用铁笔在钢板蜡纸上写字,准备印刷。

    整个队伍中就没有一个是滥竽充数的,必须在某一个方面具备绝对的优势,才能跟随队伍。

    “东主,家禽和牲畜的肝脏已全部收集完毕。”宋德跑过来,向李易汇报。

    “酱了,晚上吃过饭再赶路,腊月二十二,能回去。”李易吩咐。

    酱卤肝只有两种用途,下酒菜、零嘴儿。

    不属于下饭菜,除非炒和红烧,然后多带汁,就饭吃。

    ……

    太阳终于到了正中,此刻的天气不错,阳光普照,紫外线比较强。

    “冬日里的碧空流云,二位不想写个诗?”准备吃饭的时候,李易笑着问孟浩然和王维。

    两个人一齐摇头,不,不写,心不在其事,思不存其间,根本写不了。

    “不写就对了,等回去,就过年,腊月二十二,我允许你俩走驿站送信。

    孟兄到时写家书,用不上几天,至少在过年前送到家里。

    你把嫂嫂和仪甫带过来吧,我帮你给母子定个身份。”

    李易说着诗的事情,忽然想起孟浩然家里的情况。

    有老婆孩子,就是因为老婆的身份不怎么好,出自花柳。

    人家不准入祖坟,不给名分。

    孟浩然就处在了父母和妻儿的名分中间,郁闷。

    真正的压力来自与父母,父母一副我为你好,我把你养大,现在你找的这个媳妇儿不行,生的孩子我们也不认。

    我们为你好啊,你要懂得可怜天下父母心。

    在李易看来,事情明朗了,什么好不好的,无非是话语权。BIqupai.c0m

    我让你怎样,你就得怎样,你不服,我就让你难受。

    你是我孩子,我说得算,你不听你属于大逆不道。

    然后经过一番抗争,孩子如果赢了,父母就开始养狗,当孩子养,一口一个儿子、女儿。

    真正的儿子和女儿也养狗,同样喊着儿子、女儿。

    很正常,追求话语权的人,通过养牲畜来得到成就感,似乎有了足够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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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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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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