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弗雷斯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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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自己的两个手下——尤其是达卡这头笨牛——通过骑士考核,唐僧煞费苦心的教他们贵族礼仪。实力方面他不需要担心,他们之中任意一个人都足够了,经历过血的洗礼,加上一些小技巧,就足够应付武试。至于笔试倒是简单,他们三个的头脑都不算笨,强记都要记下来。王风是最劳心劳力的,不仅自己练习,还要督促达卡和兰波不停揣摩,好歹在第一次测试就全部通过,这让他十分满意。

    经过十年应试教育的摧残,王风已经充分掌握了应试方法,即使是十分困难的骑士资格考核,他都有应对方法。就靠着各种小办法小诀窍,他和达卡才能跌跌撞撞闯过各种关卡,最终取得那枚精致的骑士勋章。至于兰波,他反而比另外两个训练多时的人要轻松很多,让王风和达卡大呼不公平。

    经过三天的全速赶路,他们三人终于在预定时间之前赶到萨哥斯城,凭着胸口那枚闪亮的勋章,三个人很轻易的进入到城里。骑士在卡拉迪亚大陆的任何地方都是比较尊贵的人,身份仅仅逊色于贵族们,但是品德却少有人能够媲美,尤其是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在普通百姓眼中,那些贵族老爷根本不能和高贵的骑士大人相比,简直是拿狗屎去玷污白花花的大米。

    每一个骑士都是贵族大力招揽的对象,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形象,还能增强自己私兵的战斗力。即使不是精英骑士,其余类型必备的战争教育和个人修养都是宝贵的财富,所以每一个骑士都是宝贵的资源。要是骑士大人能够训练出一队战斗力不俗的骑兵,那就更加了不起,能够瞬间让私兵的战斗力翻上一番甚至更高。

    骑士是不会做刺杀和刺探情报的工作,这和他们的品格不合,所以不搜查盘问拥有骑士身份的人,这已经成为卡拉迪亚大陆不用说出来的惯例。当他们三人纵马狂奔到城主府的时候,还是被这里的守卫阻拦下来,城主大人有吩咐,任何人不得擅闯。“这是巴弗伦城主大人的最新军情,如果耽误了,你们担待不起的,赶紧进去通报!”

    看到那些守卫跑进去通报,王风没有理会留守的两个守卫谄媚的表情和客套的话语,而是将目光投到萨哥斯繁华的街道。萨哥斯是一座规模比巴弗伦大很多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处于交通要道上面,经济十分繁荣。萨哥斯附近盛产天鹅绒,稍微加工一下都是难得的珍品,许多商家都慕名前来购买。

    远在大陆另一端的罗尔克王国也盛产天鹅绒,不是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浣洗的水不同。纳德王国位于大陆的西部,靠近海边且多山地,所以战士多是步兵,这里缺乏训练骑兵的场地。而大量的山地让萨哥斯附近的人们饮用的也是山泉水,用山泉水浣洗出来天鹅绒,特别的柔软细腻,制作成贴身衣物之后颇受贵妇人的欢迎。而罗尔克王国因为有一条大河穿过,所以浣洗的时候多用河水,那里的天鹅绒较容易上色。所以罗尔克的天鹅绒颜色艳丽,颇受贵族大人的亲睐,用来布置房间招待客人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大量的税收和租金回报,让萨哥斯的城主有足够的金钱招募军队,所以萨哥斯的军备还是十分充足的,常规军队就有近三千人。一旦需要战斗,立即能从附近召集到很多青壮年,稍微装备一下就能形成战斗力,总战力达到了五千人,绝对是难啃的骨头。

    弗雷斯伯爵是个精明的人,占据了这块宝地之后,从来不主动出手攻击别人,免得主力军队离开造成城内空虚导致别人有机可趁。非攻政策让萨哥斯立于不败之地,数次战争中都幸免于难,让商人们对于萨哥斯的信心更足,纷纷过来开设商店和加工工厂,使得商业更加繁荣。而伯爵大人投入大量金钱组建了一支五百人的骑兵部队,专门用来清剿附近的山贼强盗,保证商路的畅通,从此萨哥斯的商业飞速增长。

    为了商业的进一步繁荣,伯爵大人拿出大量金钱修缮萨哥斯城,大块大块的打磨得十分光滑的石头铺路,街道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宽敞而平整的。房子都是青石建造,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定建造,让整个城市看起来井井有条。伯爵大人还出台了很多政策,保证商人的利益,并且派出大量卫队在城内维持治安,还有大量仆人清扫街道,整个萨哥斯城看起来比王都都要气派。

    不过即使萨哥斯城被誉为西部的商业明珠,也无法掩饰其天生的弱点,那就是交通不够便捷,而且物产不丰富,这是萨哥斯无可辩解的缺陷所在。而被誉为大陆中心的斯克兰恰恰是物产最丰富、产量最大和交通最便捷的地方,斯克兰规模最大的四座城市分别位列卡拉迪亚大陆商业最发达城市的前五位。而萨哥斯堪堪排到第十位,这是弗雷斯伯爵的一大心病,不管他如何努力,也很难让商业进一步发展。

    对于贵族们来说,主要收入是领地的租子,或者掠夺敌对势力的领地。而拥有城市作为封地的贵族们则有另外收入,那就是商业带来的税金,不管是萨哥斯这样的大城市或者是巴弗伦那种中小型城镇,每年都能从税收中获得大量的金钱。所以这些领主并不像习俗那样歧视商业活动,反而支持鼓励商业发展,没有人会嫌弃钱太多。而且有了大笔金钱,他们就能召集养活更多军队,在硬实力上就有发言权,根本不怕别人说三道四。

    在这种风气的带领下,不管是否拥有城市,贵族领主们都或明或暗的鼓励商业发展。商人的地位虽然没有多大提高,但是避免了遭受无端打击之后,他们的日子也好过多了,事业也是蒸蒸日上。只不过随之而生的强盗行业让他们苦恼不已,虽然有领主们的守护和清剿,但那也是治标不治本,那些领主们往往是各扫门前雪,出了他们的地界就不管了,而野外可是打劫的高发地段。

    不仅仅是吃不饱饭的村民变身劫匪,还有大量的专业强盗,他们以打劫商队行人为生,一旦反抗,迎接被打劫者的就是强盗们的屠刀。当然,其中最凶悍的就是被打散的流兵溃兵们,他们有现成的武器装备,战斗力超过了那些专业强盗。而一旦强盗们有了马匹,就成了无可匹敌的存在,他们来去如风,就算领主们想要围剿也抓不到他们。遇到马贼,商人们往往自认倒霉,贡献出自己的货物,换取自己和手下的性命。

    最猖狂的强盗还会强占村子,许进不许出,专门为他们提供货物和食物,强盗们就成了这个村子暗地里的领主,附在村子上面吸血。而这种情况一般很难被领主们得知,毕竟强盗们做得很隐秘,任何想要跑出去送信的人都会受到血腥报复。所以村民们只能默默忍受,直到人来解救他们。

    所谓一物降一物,强盗行业的兴起,必然会出现他们的敌人,也就是所谓的赏金猎人。赏金猎人不同于佣兵团,他们没有固定的规模,也不去接纳任务。赏金猎人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是一群奔着赏金而去的猎人,专门狩猎那些值钱的东西,包括那些强盗。在这个世界,除了出售货物以外,人口买卖也是非常兴盛的,甚至从利润方面来看,奴隶交易超过了任何一种奢侈品。

    同时,赏金猎人收拾完一伙强盗以后,不仅能得到他们抢劫来的财物,并且将强盗们当作奴隶出售,而且还能找这块领地的主人拿赏钱。有些贵族不堪其扰,纷纷掏出钱币悬赏奖励那些能够帮助他们驱逐强盗的人,赏金猎人只要能击败强盗,就是稳赚不赔的工作。当然,为了应付成群结队的强盗或者劫匪,赏金猎人往往也是集合在一起,虽然他们各自未战,没有太多的配合,但是人数和装备的优势让他们屡战屡胜,至少强盗们还没普及一人一匹马。

    可以说赏金猎人和佣兵团在很多时间是有交集的,甚至人们很难分清楚他们之间的区别,毕竟他们两者都是追逐利益,为金钱卖命的。只不过佣兵团是有固定组织,行动也是集体行动,他们很少会为了微薄利润而行动,每次的行动最少要能养活众多的成员。所以需要集体行动的时候,佣兵团可比各自为战的赏金猎人们可靠得多。赏金猎人往往更倾向于执行特种任务,个人英雄主义严重,所以大多商队需要护送的话,都会花钱聘请佣兵团而不是他们。

    小型佣兵团大多执行护送守卫的任务,或者潜入式的突袭活动;而人数在两百人以上的大型佣兵团,则主要是接受战争任务,两国交战的时候,需要的是训练有素的战士而不是拿着刀剑的农民。大型佣兵团以价廉物美,实用性强,使用方便著称于各个国家,成为活跃在战场上的一把把锋利的刀。

    弗雷斯伯爵就是拉拢了大量的赏金猎人,凑出了五百人的骑兵队伍,专门用来清剿附近的强盗山贼。虽然这支骑兵部队无法用来行军打仗,但是清剿一下强盗还是可以的,一个装备齐全的赏金猎人,完全可以单挑三到五个强盗,因为赏金猎人全都骑在马背上的,野外战斗有着先天的优势。

    赏金猎人是不会参与到战争里面的,他们相当于中立的存在,只要他们表明自己的身份,是不会受到军队攻击的,同时他们也不能协助任何一方作战。一旦他们率先违背承诺,那么他们将被自动剥夺赏金猎人的身份,默认为帮助方的雇佣军,随时会受到敌方部队的攻击。所以弗雷斯伯爵虽然有五百人的骑兵队伍,但是根本无法在战斗的时候帮助到他,所以不算入总战斗力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