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故人相逢

容欣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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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可以将兰姆放出来,你会怎么想,亭晓?”见到此时的亭晓,杰克也是唏嘘不已。

    “如果你能将兰姆放出来,我只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重新做人。毕竟,我们有六个人的生命是毁在他的手里的,如果不是他那么冲动,我们怎么会被西斯那个老狐狸算计?”

    亭晓说着,这屋子里的空气仿佛凝结了,那侏儒看着亭晓,不知不觉地,跪在了地上。

    “老伯,你怎么了?”见那侏儒突然跪在地上,亭晓立刻跑了过去,从地上扶起了他。

    我在一边看着,心里也是百般滋味,难以描述。看来,亭晓这个姑娘看起来有时候似乎有些性子,但是骨子里还是非常善良的啊。

    此刻,兰姆已经是热泪盈眶了。

    “亭晓,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弟兄们,对不起大家啊。我,我应该继续呆在那个地方,或许,五百年对于我来说,还是太短了一点,杰克,他说我根本没有半点改变,我,我真的太可恶,太该死了。”此刻,那跪在地上的老者悔恨不已。

    “你。。。。。。。”此刻,虽然亭晓想将这个老者从地上扶起来,但是,听到他说话的内容,倒也立刻愣在了原地,整个身子都已经惊异而僵化了。“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亭晓,我。。。。。。我。。。。。。我就是。。。。。。。我对不起你们啊。。。。。。。”兰姆此刻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是。。。。。。。你是。。。。。。。兰姆?”此刻,亭晓的声音几乎在颤抖。

    “是的,我是兰姆,我该死啊,我该死。。。。。。”

    “什么!”亭晓显然震惊异常,她跌跌撞撞地朝后退了两步,“你说什么,你是兰姆,你。。。。。。。”她仔细地盯着地上的那个老者,最终,她终于说道,“我听出来了,你的声音,正是兰姆的,但是,你的容貌。。。。。。。”

    “亭晓,别担心。”就在这时,一直站在一旁也很是感动,并且眼圈都已红了杰克说话了,“这是兰姆聪明的做法,在那个地方,如果要保存自己的实力,就要让自己变得衰老,以酝酿内力,实际上,亭晓,兰姆在那个地方过得还真是不错,他实际上是一个聪明人,几乎是一个天才,只是,他性格中的冲动的成分却是一个巨大的魔鬼。”

    “原来,你真的是兰姆。”最终,亭晓才相信了眼前的这个人是谁。

    兰姆的情绪也终于平静了,现在,他从地上站了起来,很是愧疚地看着亭晓,却自卑地不敢向前。

    “你的容貌,还会恢复吗?”亭晓问道。

    “没问题,亭晓,不出三十天,甚至在更短的时间里,兰姆就会变回原样的,而经历过这件事情,兰姆甚至比以前会更加出色,因为,毕竟,那种磨练,会让他更加阳刚。亭晓,我做的事情,不会对不起你的,我一定会还你一个完整的兰姆,并且,更加英俊潇洒。“杰克一边说着,一边朝着亭晓做了个鬼脸。

    亭晓见杰克如此,倒也是哭笑不得。

    我在一旁看着这吸血鬼世界里的人间悲喜剧,也是心潮澎湃。

    不过,就在此刻,当我抬脸望向兰姆的时候,发现他的身高已经有了一些变化,至少,他比在迷宫中的时候,要高大了一些,同时,他脸上的皱纹也在消退。果然如此,杰克的话不会错。

    吸血鬼,是一群多么神奇的生物啊。

    此刻,虽然我也身为吸血鬼,但是还是忍不住地惊叹于这种物种的魅力。

    “好了,我们的事情,都已经有交代了。”杰克说着,目光突然转向了我,并且,这一次,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些信任和微笑,“莱尔,我们还是继续成为朋友吧。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虽然今天的事情让我无法猜度其中的原因,但是,最终,我仍然愿意去信任你。因为,我凭着直觉去相信,你是值得信任的人。”

    听到杰克的话,我的心中感动不已。

    “谢谢你。”我说道。

    杰克微笑了一下,再次说道,“莱尔,以后的日子里,别让我失望,别让我失望。”一边说着,他便走出了这间屋子。

    而亭晓此刻已经离不开兰姆了,虽然此刻的兰姆又老又丑,但是亭晓仍旧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双手,似乎一刻都不想离开。

    五百年的岁月,这个吸血鬼女孩似乎要在这一刻全部找来。

    我记得,在迷宫中兰姆曾经说过,亭晓是他还是人类的时候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如今,是吸血鬼了,他们仍旧如此热恋,这让我感动不已。

    看来,在吸血鬼的世界里,要想拥有真挚的爱情,这爱情,必定还是源于人类的,作为吸血鬼,似乎只能传承,而不能创造。

    就这么想着,我不禁感慨不已。

    不是吗?

    丽莎,这个女孩,就是在她还是人类的时候爱上了我,并且一直到现在,她都无法摆脱这种爱的纠缠,甚至是折磨。

    我知道,丽莎爱我,一定爱得很深,通过看着眼前的亭晓和兰姆,我就知道这个女孩对我是多么痴狂,但是,很遗憾的是,当我是人类的时候,我没有爱上这个姑娘,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给与她的,只是一个陷阱,这个陷阱让我一直耿耿于怀,并且一直心怀遗恨到今天。或许,这正是我很是厌恶血液的原因吧,在我内心深处,虽然没有爱情,但是却有那种对爱情的尊重,向往,理解和期盼。以至于这一切完全控制住了我的思维,我的世界观,我的作为吸血鬼的人生观。

    丽莎爱我,就像亭晓和兰姆的爱情一样,用这种炙热的爱情试图燃烧我,但是,丽莎永远会失望,因为,她试图燃烧的,永远都只是一块冰,一块永远都不会融化的冰。

    因为,我是吸血鬼。